最受尊敬的科學家有哪些不道德的行為?
幾年前,如果你去倫敦皇家外科醫學院的亨特博物館(以著名外科醫生約翰亨特的名字命名),你可以看到愛爾蘭巨人查爾斯伯恩的骨骼,他是 18 世紀的一種巨人癥的遺傳形式,導致他長到 2.30 多米高。

伯恩因其非凡的身高而成為當時的名人。就像今天一樣,作為一個不尋常的名人,在當時也有一定的風險。他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尸體會被偷走。
在 1832 年《解剖法》頒布之前,英國唯一合法的解剖尸體供應是那些被法院判處死刑和解剖的尸體。十九世紀死刑的減少導致尸體短缺。對新鮮尸體的需求如此之大,而且利潤如此豐厚,以至于有些人甚至為了利用解剖學家的獎勵而殺人。埋葬后,親屬必須看管墳墓,以確保尸體不被挖出和偷走。
約翰亨特是他那個時代最杰出的科學家和外科醫生之一,他毫不掩飾他想要伯恩的尸體作為他的解剖學收藏,并在伯恩死后為他的尸體提供經濟資助。亨特迫不及待地想要接觸這個珍貴的標本,于是秘密聘請了一名幫兇來監視伯恩的病情。伯恩 (Byrne) 一想到他已經安排好在他 1783 年去世時,他的朋友們會將他放入鉛棺中,然后將他扔進海中,就感到非常震驚和偏執。
當時的一份報紙指出,當他去世時,整個外科醫生部落都在他的房子外面提出了他的遺體“就像魚叉手對巨大的鯨魚一樣”。
伯恩的朋友們還沒來得及完成他的愿望,亨特付錢的一隊尸體搶奪者攔截了護柩者,偷偷用尸體換了一堆石頭,然后帶著巨人的遺體逃走了。為了避免爭議和公眾譴責,亨特將這具骨架隱藏了好幾年,直到伯恩成為遙遠的記憶。

四年后,這具骨架出現在亨特的私人收藏中,并在公眾面前展出了近兩個世紀。
英國政府最終通過了 1832 年的《解剖法》,規定當且僅當沒有親屬反對時,任何尸體都可以解剖。它還要求獲得解剖學教師的許可,并結束了身體搶奪交易。
直到 2011 年才在英國醫學雜志結束對伯恩骨骼的不道德展示,并按照他的意愿將其埋葬在海中。令人驚訝的是,博物館拒絕了要求將骨架撤下展示的呼吁,理由是它為未來的研究人員提供了解剖學知識并教育了公眾。
在新的壓力下,他們重新考慮了自己的立場,最終伯恩很可能會得到他應得的、姍姍來遲的尊重葬禮。它提出了一個問題,即當今世界各地博物館中展出的許多其他解剖標本的潛在不道德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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