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教授將自己的論文交給他的學生在會議上發表然后作為合著者發表時,是否被認為是不專業和不道德的?而論文完全是教授寫的。
您可以代表您的同事/教授在會議上發表論文。那樣就好。但是,在出版方面,合著要求是任何列出的作者都必須參與論文中聲稱的所有設計、分析和原始貢獻。
簡單地撰寫/格式化論文或展示論文并不能使您成為原始作者/共同作者。如果您僅以原始研究內容中未描述的方式提供幫助,那么您的名字只屬于“致謝”部分,這就是本部分的目的。違反這些規則不僅是不道德或不專業的,而且實際上是一種違規行為,需要禁止發表期刊/會議和其他懲罰。
話雖如此,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實踐中,這些規則就像寵物石頭一樣無用!學術出版行業充斥著不道德的行為,無視這些規則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常態,大多數教授制定了自己的規則,他們不斷地隨意更改。發現教授/學生在出版方面仍然保持高道德/專業標準是不尋常的。
從我親眼所見和聽到的情況來看,以下是許多教授/學生制定的一些完全違反作者要求的規則:
- 如果他們審查了它,他們會在上面加上他們的名字
- 如果他們資助了作者,他們會在上面加上他們的名字
- 如果他們需要晉升/任期,他們會在上面加上他們的名字
- 如果他們需要它來畢業,他們會在上面加上他們的名字
- 如果他們過去幫助過作者或與他/她關系良好,他們可以要求在上面加上他們的名字......作為一個幫助!
- 如果他們需要推動他們的論文發表,他們可以請一位杰出的作者在上面加上他們的名字。
- 如果他們因為原始研究人員無法幫助編寫它,則將他們的名字添加到其中。
歸根結底,倫理和學術出版不是齊頭并進的,每個人都知道現實,沒有人愿意承認這一點。這是一個笑話。只要聰明一點,做你必須做的事情才能生存下去,因為如果你試圖保持道德,你會在這個行業中失敗,甚至被解雇!
(我希望你不要開始懷疑發布/展示非原創內容是否不專業/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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