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么不制定一項法律,要求像《每日郵報》這樣的報紙引用其所有信息的信譽良好的參考資料,如學術界,以確保他們不會通過偏見、撒謊或聳人聽聞來誤導公眾?
你犯了一個根本性錯誤。報紙是娛樂不是來源信息.
“公眾”只能被誤導到忽視《每日郵報》的聲譽(這不是秘密)并選擇閱讀的程度。人們讀《密爾》是因為那是他們喜歡的娛樂方式。它曾經是英國發行量最大的報紙,但我懶得檢查它現在是什么。
人們不能立法反對愚蠢或娛樂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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