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給同行評審的期刊時,要求某些公民不要評審我的科學論文是否不合適?
是的,根據其公民身份要求排除潛在審閱者是 100% 不恰當和不合理的。
首先,這不僅僅是有點種族主義,沒有信譽的期刊可以接受這樣的要求。
其次,即使期刊同意你的觀點,他們通常也沒有關于審稿人的此類信息。他們有一個姓名/聯系方式和各自專業領域、從屬關系等的數據庫,但沒有公民身份。通常,從屬關系可以是贈品,但并非總是如此。例如,我從未在我的國籍所在國家/地區與實驗室有過專業聯系。我在德國完成了理學學士和理學碩士(我的公民身份),但我的論文都是在英國(我在那里攻讀博士學位)或荷蘭(我現在工作的地方)附屬機構提交的。
如果我是一名編輯,我會拒絕你的論文,并給你和你的合著者寫一封措辭強硬的信。如果可能,我會在數據庫中記錄此事件,并確保在再次發生此類事件時禁止您訪問該期刊。
要求排除審閱者是一個強大的工具,需要謹慎使用。首先,很少有充分的理由這樣做。事實上,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與另一個實驗室或科學家的個人或專業“不和”,這會導致有偏見的審查和可能不合理的修訂要求。不過,這種情況非常罕見,因為它只是幼稚且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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