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括號引用中,“et al.” 是什么意思?表明?什么是抄襲?
問題:在括號引用中,“et al.”是什么意思?表明?什么是抄襲?
讓我們先定義這個詞。剽竊是指使用不屬于您的作品或為自己的作品取名。換句話說,如果你從一篇文章中提取單詞并將它們插入你自己的——甚至是釋義的——那么你需要引用出處。引用的特定格式由樣式指南定義,例如 APA、MLA 或芝加哥樣式手冊。
期限等是一個拉丁語短語,通常用于引文和參考文獻中,表示“和其他人”或“以及更多”。這通常意味著列出的作者是前三四名,還有其他人。其他作者通常會在參考書目中完整地列出源材料。
因此,在文章正文中,可以使用前兩到三位作者引用來源(此處建議采用 APA 格式):(Smith、Jones 等人,2009 年)。參考書目中的完整參考通常會列出所有名稱:
Smith, A.、Jones, B.、Pierce, C.、Beebe, D. 和 Johnson, E.(2009 年)。參考文章的標題.來源期刊, 74, 1288–1311。
(注意:在本例中,“74”是版本號,“1288-1311”是出版物的頁碼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在作者超過六人的情況下,APA手冊建議只列出前六名作者。因此,“et al”一詞也可能仍會出現在參考書目中。
最后,當我寫論文時,我兩次打電話給 APA 服務臺尋求引文和參考的幫助。他們的規則是所有不是作者的作品都應該被引用。參考書目的規則是提供足夠的信息,以便其他研究人員可以為自己找到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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