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歷史書籍等中的大多數學術語言都如此晦澀和冗長?為什么它不清晰、簡潔和必不可少?我寧愿用簡單的方式來寫,但他們似乎試圖讓炫耀變得混亂!那是對的嗎?
作為一名學術歷史學家——或者至少是一個試圖成為的人——我可以向你保證,當我用“學術語言”寫作時,我根本不是為了炫耀。
讓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
這個學期,我有幸認識了兩個學生,我稱之為 A 和 B。 他們都想在本科學位之后繼續深造,并且在他們所做的事情上非常有才華。特別引人注目的是他們寫作風格的差異。我教的課要求他們寫一篇 2,500 字的論文,不久我就完成了他們的批改。
A 的論文是用接近“學術性”的東西寫的。她有能力非凡的她的語言精確而細微,因為她的學習方法是閱讀真正大量的材料,然后將其“提煉”成成品。有時我需要重讀一段三到四遍才能準確理解她的意思,因為她的語言非常精確,以至于第一次幾乎無法理解。
另一方面,B 的論文更容易獲得。我發現自己對她所討論的人物和事件的一些描述感到可笑,因為她寫的方式更接近小說家。這導致了一些不準確的地方,她落在了錯誤的詞上,并在這里和那里產生了一個稍微奇怪的句子,并且風格有時也有點“筆觸”,但它非常易讀。
A和B是很好的朋友,都說很羨慕對方的風格。就我而言,我也是。不過,在這兩種情況下,當他們獲得榮譽獎時,他們寫得更多不會有任何困難。
關于書寫歷史的事情是我們的目標是精確。我只是說“政客xyz在最右邊”,因為有各種各樣的方式在最右邊。這個政客像唐納德特朗普嗎?像讓-瑪麗·勒龐?像希特勒?還是又喜歡上別人了?或者也許是政治光譜那一邊的新趨勢?其實區分這些東西需要很多詞,其中一些是非常具體的詞。
當然,如果您進入當地的書店并查看歷史部分,您會發現很多書籍比上一段描述的我的作品更容易獲得。例如,理查德·J·埃文斯 (Richard J Evans) 撰寫的關于第三帝國的書將比同一個人撰寫的有關相關主題的學術論文更容易理解。前者是為了銷售而寫的,而后者是為專業觀眾而寫的。那些專業的讀者會熟悉很多普通讀者不會熟悉的東西,就像律師寫的供律師閱讀的書比杰弗里·羅伯遜 (Geoffrey Robertson) 為普通讀者編寫的關于制裁的最新書更具技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