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情況下,教授是研究員嗎?
我得到的建議是,成為一名學者涉及三項任務:教學、研究和管理。如果你能做到這三個中的兩個,你就做得很好。
在學術界,研究是三者中最負盛名的。畢竟,老師通常是在教學生有關某人所做的研究。我剛讀完喬納森·勞倫斯的應對失敗(恰如其分,我是在看完英格蘭與意大利的比賽后立即閱讀的)。我期待與我的學生分享他有趣的想法。我,老師,將把焦點放在研究員勞倫斯身上。雖然我相信他很高興知道他的想法被教授給學生,但他沒有理由知道我的名字,或者把焦點放在我身上。至于行政——良好的行政遠比許多人意識到的重要,但最終,良好的行政應該使良好的研究和教學成為可能。
在我年輕的時候,也有人告訴我,“教授”這個頭銜是留給那些在研究上處于領先地位的人的。我是英國人,我父親正在解釋當時大多數英國大學的運作方式。(他實際上是在向我解釋說,擔任系主任是一個行政職位,不一定應該給教授,他可能不適合行政工作)。從這個意義上說,“教授”是指名椅子的持有者——西班牙語相當于“catedrático”,表示有人登基。
然而,在美國,現在在一些英國大學(包括牛津),教職員工在晉升時被授予“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的頭銜。當我開始在美國大學教書時,有人告訴我助理教授不是教授的助理——助理教授是教授的一種方式,老師統稱為教授。將所有教師稱為“教授”是平等的,因為它適用于所有教師,無論他們是否擁有博士學位。我的大多數學生都是講西班牙語的,對他們來說,“教授”的意思是“老師”——它可以用于高中老師。
基本規則是,如果你的工作是指導博士。同學們,你們自己應該是??一名研究員。研究型大學是指導博士生的大學。學生,在這樣的環境中,你希望教授默認是研究員——盡管他們可能致力于監督研究人員團隊并獲得資助,但為了做得好,他們必須證明自己有能力做好研究.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您也無法確定。在一些大學中,授予和不授予博士學位的部門之間存在區別,教授幾門課程的管理人員可能是教授,即使他們的職責不包括研究。我在研究型大學的一個分校任教,我們校區的重點是教學。我們被期望不僅僅是教師,額外的工作可能包括研究——如果我們有時間,并且我們的研究領域不需要校園里沒有的資源和基礎設施——但研究不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