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的研究期結束時,你是否應該獲得博士學位是如何決定的?
我在美國攻讀了 7 年計算機科學博士課程。 我們系有一條未明確規定的規則,即在安排博士答辯之前,學生應該在頂級論文集中擁有 3 篇第一名作者出版物。
在我的學科中,這些通常是 ACM 或 IEEE 會議,接受率約為 20%。此外,最好在博士申請前及時發表一篇論文。這種“裝訂和裝訂”的論文在 STEM 學科中變得越來越普遍,因為出版的巨大推動力和頻繁性。它實際上使您的論文寫作變得容易,因為您的每篇論文都成為論文中的一章 - 然后您可能想用額外的圖表或實驗或細節來擴展每一章,而這些細節在 12 頁的論文中沒有足夠的空間。然后,您所要做的就是寫一個介紹和結論,將整個工作結合到一個主題中。話雖如此,希望您的所有 3 篇論文都有一個主題。
老實說,我喜歡這個模型。我認為這是公平的,因為您是由研究社區中的同行評審小組來評判的。當然,請注意,規則有各種例外,我可以看到發布或滅亡的心態不是最好的。然而,這主要是針對學生的,因為該計劃的設立不僅僅是為了授予證書,而是為了確保學生準備好進入終身教職或研究實驗室就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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