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任何違反科學研究論文的自我引用超過作者本人總引用次數的90%?或者自引的百分比是否有任何普遍接受的限制?
正如其他人所指出的那樣,對自我引用的百分比沒有普遍接受的限制或標準。在某種意義上,審核人員應該決定社區決定什么是可接受的。不過,我會舉一個例子說明這個問題,并加以討論。
因此,作為評論者,我有一篇論文,作者在他的90篇參考文獻中引用了他的作品40次。那個人甚至找到了一種方法來引用他的作品,這些作品顯然只與論文中的技術工作松散相關。所以,在評論中,我打電話給那位作者。我在一篇評論中輕率地回應了“手稿已經引用作者的作品40次,這顯然是過分的。作者應該避免試圖引用他們所有的作品。”作者回答說:“我已經在這方面發表了150多篇論文 - 我顯然沒有引用我的所有作品,只有一小部分。”事實上,論文和作品實際上是好的,新穎的,寫得很好,分析得很好,文獻綜述得很好......所以......最后,這不是我想要或需要的戰斗接受。現在,如果編輯和其他評論者也有這方面的問題,那么也許我會堅持這一點。但是,它發生了,并且它發生了,因為該系統的設立是為了獎勵那些出版物數量很多,引用數量很多的人,即使他們是自我引用。我從這篇評論/手稿中對這位研究人員感到不同,或者反對他們,他們仍然在這個領域做得很好。
我確實認為,在某種程度上,引用你自己的工作可能會變得過于苛刻,但那又是什么呢?占引用總數的百分比?25%,50%,75%,90%......如果是這樣的話,策略顯然也會提高引用總數。如果作者引用他們自己的40件作品和總共45件作品,我會對上述作品有不同的感受嗎?是啊!我可能會指出,全球只有5件作品與你的作品有關嗎?說真的!?!或者,這是總數嗎?10太過分了嗎?15,20,25,40?什么是過度的?自我引用有多明顯?他們是否出現在手稿的過程中,即在討論中支持所作的陳述和觀點?分發整個手稿?還是在第一個盛大的句子中 - “在這個研究領域有許多開創性的作品[1-40,所有我!]。”
一個訣竅是,作者可能經常在出版物中自我引用,而這些出版物實際上并未被其他人注意到。就像非同行評審的會議出版物或掠奪性期刊一樣。你知道,有些東西被編入索引(以增加你的引用次數)但你的社區并沒有真正認真考慮過。眨眼眨眼。您知道,因此您可以獲得增加引用次數的所有好處,而不會受到社區的強烈反對。哈哈!你只需要嘲笑那些會使用這些策略的人。
對我來說,90%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過度的。它甚至可能產生相反的反應。也就是說,只引用自己的作品的粘性可能會以這樣一種方式關閉社區,即他們不想引用你的工作并為你的自我提供動力,這反過來又需要自我引用需要發布和自我引用高百分比“顯得”相關。
最后一點。所以,去年我引用了超過600次引用。自引?我甚至不知道,我可能在那里打了十幾打。但我的觀點是,如果你真的想在社區中建立自己并長壽,那就是做好工作并讓其他人引用你的工作。我不得不寫了很多文章來找到一種方法來引用自己600次。所以,在我看來,一些人所擁有的這種自我引用策略最終并不會讓他們在那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