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博士生來說,打破部分研究并要求本科生幫助他們是否合理?
本科生的研究項目由博士生監督并且是研究領域的一部分并不少見。結果可以合法地納入博士論文,為學生提供認可,發生的事情已經明確。例如,博士生可以構建一些裝置并開發實驗方法,并進行一些運行以獲取數據。本科生可能會進行額外的運行(復制,或者對變量進行一些更改)。博士生的原始貢獻很明確,但可以引用其他數據。
如果結果出現在論文中,通常的禮貌就是承認學生提供的幫助,最后他們的名字。他們通常不會作為共同作者。
讓本科生做所有實際工作將是不尋常的,除非博士生是殘疾人,因此無法自己。本科生可能會開發計算機程序,只要這是公認的,并且對其作為博士生的有效性負有最終責任。(在viva voce /論文辯護中可以大力查詢。)
請記住,論文的最終目的是證明您已經進行了原創和有效的研究。監督角色很有可能,你不必自己做所有事情。預計技術人員將制作由學生設計的零件,并且可以由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實驗室進行一些分析。然而,僅僅協調他人的工作需要仔細撰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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