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學科的演講者是否必須逐字閱讀他們的論文,而不是總結/討論它們(會議、演講、人文科學、學術界)?
我參加過許多學術會議——哲學、神學和宗教研究——從來沒有嚴格的規定要求演講者逐字閱讀劇本。一些演示者選擇這樣做,其他人則不這樣做。使用powerpoint變得越來越普遍。
就我而言,如果我用英語演講,我會脫離劇本和即興表演,與觀眾保持眼神交流。在我的第一次會議中,我確實直接閱讀了劇本,我認為那次演講是失敗的——我決定再也不這樣做了。這是一個菜鳥的錯誤。但是,如果我用西班牙語演講,我會例外。在那種情況下,我有一個精心準備的劇本,我會和我的妻子(她的母語是西班牙語,并且教授公開演講)練習朗讀。當我即興使用西班牙語時,它永遠不會成功。
我不會帶著適合發表的論文參加會議。我準備了一個單一想法的演示文稿,目的是獲得反饋。基于這些反饋,我可能會寫一篇正式的論文發表。期刊文章所需的寫作風格對于演示文稿來說效果不佳。所以我沒有要總結的長論文,我有一個想法,最終會擴展成一篇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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