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理論如何成為一種法律?
它沒有。這不是那些詞在科學中起作用的方式。
理論是對現象的解釋。例如,我們觀察到如果我們放下它們,事物會以可預測的速率落到地球上。我們還觀察行星,衛星,恒星,流星等的運動。根據這些觀察,我們構建了一個觀點,即物體根據其質量和距離以力來吸引彼此。這與引力理論相結合,以及關于其如何運作的各種其他想法。使用“理論”一詞并不表示任何可以消除的試探性或不確定性。這只是科學家用來表示由證據支持的解釋框架的一個詞。
在某種程度上,“法律”仍在科學中使用 - 并且它并不經常使用 - 它是一種想法或關系的特定數學表達。例如,引力理論可以用牛頓萬有引力定律表示:
F = G *(M [1] * M [2])/ r ^ 2
也就是說,吸引力等于重力常數乘以質量乘以一起除以距離的平方。但是,再一次,“法律”的使用并不是確定性的表達。它是一種特定表達思想的行話。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部分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并給予反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