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博士生導師要求我每學期生成一份日記紙,以保持我的資金并要求我工作40個小時,而我的合同說20個小時,這可以嗎?即使我在該時間之前完成論文,我也會在6個學分小時內收到不完整的信息。
每年有兩篇期刊論文是非常不現實且不切實際的,但這取決于您顧問的標準,因此我不會涉及這個問題。您需要就此事與顧問進行對話,如果您覺得他的說法不合理,請退出。
關于您的工作時間,這是我的顧問在我加入時為我提供的一些很好的建議,就像“我知道合同上說您只需要工作20小時,但是我希望您需要工作為了及時畢業,要努力得多。”
期望您每周只能工作20小時才能完成博士學位是荒謬的。這更多是合法的事情,幾乎所有人知道博士生需要工作更長的時間。博士學位不僅是工作。這更像是一種生活方式,而這種生活方式并不適合大多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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