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學生可以在不通知博士導師的情況下以單獨作者的身份在不同研究領域發表嗎(假設未使用任何實驗室設備,并且學生在教學和研究助理的支持下)?
我們的實驗室有一套標準規則,可用來避免有關作者身份的任何爭論。它開始...
研究的一部分涉及與他人共享工作,希望您的所有項目都涉及學術出版物,例如會議演講和期刊文章。為了避免在其他研究小組中發生的誤會,這是一種先發制人的舉措,我們希望對作者身份建立一些基本期望。
兩項指導原則是:
1.當某人為出版物做出貢獻時,應予以承認。對于實質性貢獻,這意味著被列為作者。
2.在沒有他們的知識,沒有閱讀和批準該文件的最終版本的情況下,任何人都不應被列為作者。
根據這些原則,存在一些實際的默認值。它們不是自動規則,但為避免誤解,在不適用時必須明確。如果您認為適當的論文作者不符合這些默認設置,請盡早與相關人員進行討論。
您的問題的相關默認值為:
4.研究項目的每位主管通常將是一名作者。在那部分工作中擔任“戰術指導”角色的主管是最后作者。在大多數情況下,該學生是第一作者。
7.如果研究人員(包括研究對象)從事的出版物不是研究學位項目的一部分,也不是與實驗室相關的經費,則第一作者有責任確保對發表論文的每一個人都予以適當承認。早期的草稿應包括擬議的作者身份(按順序)。
因此,在我們的實驗室中,對您的問題的直接答案是:“是的,您可以在項目外部進行論文研究。默認情況下,本文不會將您的主管包括在內。但:
a)您應該通知您的主管您正在處理紙張;和
b)如果還涉及TA和RA,則默認情況下它們也應該是該論文的作者。
關于作者身份的爭議幾乎總是涉及未事先咨詢。未能通知您的主管您正在發布的工作似乎在不必要地引起了沖突。他們最終將找到有關該文件的信息。他們發現的最佳時間是在提交之前,而不是在發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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