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遵循統一的引用規則?難道我們不能以我們自己的方式使引文足以讓讀者定位和檢索信息嗎?為什么要統一?
像許多慣例一樣,引文樣式一開始只是純粹的功能性,現在已經成為慣例,通常保留了大部分已經過時的特性。
原則上,引文樣式可確保您已包含讀者返回并準確找到您閱讀的來源所需的所有信息。例如,應該提到版本,因為一本書的不同版本可能會說不同的東西;發表在會議論文集和期刊上的同一文章可能不同;論文的在線版本可能已更新;等等。
更何況,擁有多余的信息可能有助于找到一本書。我最近試圖確定一本書叫羅馬人的行程在參考書目中——但它的正式標題只是羅馬,這是圖書館目錄中唯一使用的標題。顯然,有很多書名都帶有“羅馬”的字樣,而且同一位作者還寫了好幾本關于羅馬的書。幸運的是,參考書目提到了該系列(盡管名稱與圖書館記錄略有不同)和出版商,所以我終于能夠確定這本書。
但是現在,有了 ISBN,出版商和出版地就不是那么有用了。盡管如此,對于較舊的書籍,完整的書目信息可能至關重要。
另一方面,似乎不必要地包含期刊文章引用的頁面范圍(而不僅僅是起始頁)對于請求通過館際互借來掃描文章很重要——并非所有文章都可以在線獲得。
在這一點上,引文風格的許多方面在各自領域都是陳詞濫調——在歷史上使用數學引文風格不僅會讓讀者感到困惑,還會將作者標記為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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