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博士論文顧問有時候允許學生即使他們還沒有準備好進行辯護?
你在這里說“允許”......這并不是系統在許多大學中的運作方式,即學生可以寫論文并在他們喜歡的時候進行辯護。在其他方面,沿途有簽名(入學資格,高級學位申請),即學生已達到特定里程碑,但不保證學生已做好準備。有一些系統可以讓顧問和論文委員會在這個過程中向他們建議他們在這個過程中的位置,即他們是否具備成功防御所需的知識,他們是否已經完成了足夠的博士學位工作,他們有足夠的成就(許多研究生課程有最低出版要求等)。
然而,學生有一種強烈的傾向,即“決定”他們已經完成(甚至開始尋找工作),同時避免與他們的顧問和委員會進行對話,這將給他們一個現實檢查。我剛獲得博士學位學生(不是我的)前幾天要求找一份工作推薦信,因為我知道他們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沒有見過他們的委員會并且當時沒有足夠的畢業生。雖然這個人可能已準備好完成,但他們實際上并不知道他們的委員會是否會同意。我希望他們接受我的建議,在推進辯護之前舉行委員會會議,因為這樣可以確保防御在發生時順利進行。
我同意其他海報,論文辯護失敗通常主要是顧問的過錯,他應該確保他們審查過這些文件,并讓學生在他們的論文委員會“預先辯護”,部分是畢業生的過失計劃應該有適當的規則來強制委員會審查。在30多年的時間里,我一直從事學術科學研究,我可以想到一個人在辯護部分失敗了(30年前的研究生),因為她沒有足夠的工作,這是顧問的錯,而且研究生課程,因為她做了一切“正確”并且瞎了眼,終于在一年之后進行了辯護。
也就是說,研究生也可以自欺欺人。我記得研究生時代的另一個人,他只有一天時間離開了。事實證明,他在沒有顧問知識的情況下開始了“博士后”。六個月后,他的新雇主發現他缺乏博士學位,并且未能通過辯護,因為這個人沒有完成項目并且沒有達到標準,他回來“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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